舒城县环保局属县政府直属局,成立于1996年9月,位于县城舒怡广场西侧,舒六路与舒岳路交叉口。局机关内设一会三股四室,分别为工会、综合股、污控股、宣教股、监察室、办公室、生态办、尾气办。下设一站(环境监测站)、一队(环境监察大队)。现有工作人员61名,其中公务员6人,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3人,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9人,退休干部3人。
主要通过环境管理、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等手段履行污染控制、生态保护和辐射管理等三大基本职能,立足科学发展观,努力实现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。其主要职责为:
一是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政策,研究拟定本县环境管理规定及办法,参与全县重大经济、规划和计划的综合决策;
二是拟定全县环境功能区划、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计划和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;
三是负责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县建设的策划、协调和监督等工作;
四是对全县大气、水体、噪声、固废、辐射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,负责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、协调工作;
五是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管理、排污申报登记、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排污费征收等环境保护制度,组织开展环保执法检查,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、生态破坏事件和信访举报案件;
六是负责环境科研、监测、统计和信息等工作,发布环境质量公报,指导和推广企业开展清洁生产、循环经济和环境标志认证等工作;
七是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,提高全民环保意识,提升环保队伍素质;
八是充分利用国家、省、市在环保方面的政策倾斜,积极帮助企业争取项目与资金;
九是参与本县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、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;
十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招商引资、驻村扶贫和文明创建等其他工作。
舒城县环保局
地址:舒城城关舒六路口
电话:0564—8671859
管理员邮箱:hbjjcs@sina.com